盡仁盡義 才想離婚@吳淡如

2009111900:20

 
 

 

盡仁盡義 才想離婚

 

 

彩蓮的母親阿市在她父親60歲那年,提出離婚要求。

 

父親很驚訝,「妳這老太婆瘋了!

妳這麼老,離開我,有誰會要妳?」

 

不管父親如何用言語攻擊,母親沉默應對,

只是冷靜的對兒女說:「沒有人要我,

我就不能過活嗎?我才不需要有人要。

我要去過自己要過的生活。」

 

母親從事傳銷多年,經濟上完全不需要靠別人。

 

兒女們明白,媽媽從年輕時就有這個念頭,

只是礙於年代保守、子女還沒長大,

才一直忍辱負重。

 

從年輕忍他到老

 

年輕時,爸爸是個成功的營建商人,

他得意的時候,母親是倒楣的,他在外應酬,

「難免」多喝了酒,「難免」有些桃花,

第三者找上門,還要母親收拾殘局;

 

中年生意失敗,母親更倒楣,要替他借錢,

還要安慰他;在財務危機下度過十多年的光陰後,

父親好不容易站穩,到朋友的公司工作,

有了穩定的薪水。

 

接著55歲時動了大手術,

母親還要照顧生病時脾氣更壞的他。

 

這幾年一切漸趨平穩,子女事業有成,

父親老了,脾氣也漸收斂。

 

母親打定主意要離婚,「我責任已了,

他要靠自己了。這一路,他只是需要我,

並不愛我。我給過他很多機會,可是他太遲鈍了。」

 

太遲鈍,是因自以為是、不知體貼,

以為老婆永不會離開。

 

他以為:那麼困難的時候,妳都在我身邊,

現在一切安穩,妳怎麼可能走?

 

殊不知母親是「盡完責任我就走」。

她不會在困難時離開,盡仁盡義忍到現在,

最後一點耐心都用完時,他的變化還是有限,

因為剩下的時光有限,她再也難回頭。

 

傳統女人的忍耐並非無限度,

男人萬萬不可太遲鈍,以為她會一生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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