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還不會生、不會走的時候,抱一抱總是躺在床上的孩子
讓他換換姿勢,開闊開闊視野,是有必要的。
通過大人和孩子的身體接觸,可以排除孩子心理上的孤獨感受
滿足親密需要和安全感,還可以加深親子的感情。
父母的手臂束縛了孩子
問題是,在孩子學會走路以後,有些父母還是常常把孩子抱在懷裡
就像是不可分割的「連體人」一樣,似乎他們懷裡若不抱著這個孩子
身體就失去了平衡,雙手也不知往哪裡擱。
對於這種現象,我百思不解。
我帶著好奇和疑惑詢問那些總愛抱著孩子的父母們
「你們的孩子已經學會走路了。為什麼還要抱著他呢?」
他們不約而同地對我說:「抱著省心、省事、省力
免得孩子磕著、碰著、摔著、讓車給撞著。讓孩子滿世界亂跑
還得費勁地去追他們。還是抱著省力.保險。」
要是以保護孩子安全的角度來看,抱在懷裡的確是更保險一點。
可是作父母的卻沒有想到,總是把孩子抱在懷裡
你箍起的雙臂就像一條「繩索」,牢牢地束縛了孩子的手腳
使他們有手不能活動、不能做事,有腳不能走路。
不但使孩子的手腳和大腦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的發展
無形中也會增強孩子對父母的依賴性
壓制他們獨立自主的意識和活動能力的發展。
總在父母懷抱裡生活的孩子,活動機會少,活動範圍小
社會交往面狹窄,往往性情呆滯、孤僻、怯懦、自卑、無能
交往和社會適應能力差,缺乏兒童特有的天真、爛漫、活潑
勇敢、堅強和活活潑潑的朝氣。
抱在懷裡的小孩子長不大
孩子小時侯,父母可以把他們抱在懷裡,但不能總是抱著吧!
他們總要長大,終歸要離開父母的懷抱,難道把他們抱在懷裡
他們就能學會有效地避免被磕著、碰著.捧著、讓車給撞著嗎?
有父母僅僅摟住的孩子,不但無法具備自我保護的意識
更不能掌握自我保護的能力。
與其總是抱著,不如早一點把他們從懷裡放下來
他們會在實踐中早早學會自我保護。
孩子初學走路的時候,不可避免地要摔一些跟頭。
不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是在不斷地摔打過程中,學會站立、行走、奔跑的。
剛剛生下來的小馬、小牛、小羊,剛剛孵化出來的小雞
小鴨、小鵝,不都是在「摸爬滾打」中站立起來的嗎?
不管多麼疼愛自己的孩子,也都不能抱著他们
企圖讓孩子一個跟頭也不摔,就能學會站立、行走、奔跑.那是不實際的。
「庭院裡練不出千里馬,花盆裡長不出萬年松」
父母的懷裡養不出禁得起風雨的現代人。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總愛抱著孩子,從表面上看是一種習慣;深入地思考,恐怕也是一種文化現象。
不但反映了父母保護孩子的心態,也非常具象地反映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
「人身依附關係」子女是父母的一部份,是父母的附屬品,而不是獨立的個體。
父母的潛意識裡,不願意讓子女獨立於父母的束縛和制約之外
總要保持一種隸屬和支配的關係。
這是不尊重每個人的獨立人格,壓制人個性的充分發展
非常不符合時代要求,也違逆人的天性。
70多年前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作父親」一書中就曾經說過:
「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類中的人。
因為即我,更應該盡教育的義務,教給他們自立的能力;
因為非我,所以也應該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
總愛把孩子抱在懷裡,這不僅僅是父母教養「小」孩子的態度,
也會形成整個家庭教育的「教養模式」。
父母不但在孩子小時候抱著,就是長大了,也是照樣「抱著」包辦孩子的一切:
有手腳不讓動,有大腦不讓獨立思考。
有事,父母替他們做,有問題替他們想,有困難替他們克服,有危險替他們排除。
孩子不會走路的時候,父母摟在懷裡睡覺;會走路了,父母抱在懷裡;
能獨立活動了,該生活自理了,父母包辦代替。
子女長大後都要離開父母獨立,面對激烈的競爭
缺乏獨立意識和能力,是難以自立生存的。
為了使孩子減少依賴性,增強獨立性,能自立於社會
有所作為,父母們還是早一點把懷裡「抱」著的孩子放下來
讓他們獨立站立、行走、活動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