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就已經足夠

2009090111:51
 
 

 

 
 
 
 

愛過;就已經足夠 ((文章來自網路流傳))

 

愛、每個人都想渴求

渴求去愛的滋味、渴求被愛的滋味。

但又有多少人真的、真的懂得去愛?


一對情侶,

熱戀時,無論眼前、眼中、眼底、有的是對方

總當身邊的人都不存在,

倆口子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好友的意見不接受、而且還會周圍數(好友)的不是。

因為戀情,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褔、最幸運的人。

因為戀情,覺得自己並不是自己所想得那麼的糟糕,

因為戀情,你會覺得他/她是最好的,

因為戀情,你會覺得他/她的聲音是最動聽的。


失戀時, 無論眼前、眼中、眼底、有的是文字,

有著恨、後悔、妒忌、一大堆傷感的文字。


恨‧‧

是令到對方的距離拉得更遠,

當著彼此是仇人、覺得他/她是欠了你的。

恨的同時;

你已經把之前的甜蜜、快樂、開心、幸福的片段已忘記得一干二淨,

忘記你們一起時的回憶。


後悔‧‧

是最難受的、最不可以原諒自己的,

看著對方,你會想著自己當初為何要這樣做,

聽著對方的聲音,你會覺得自己走錯了一步,

看著對方跟你擦身而過,你就真的知道自己完完全全做錯了。

知道自己真的錯了時,淚水、已不停地向你投訴。


而妒忌‧‧

是令到自己想法更加極端的,

妒忌一個人,

會隨著一分一秒的流逝而說出一句幾句甚至幾十句的壞話,

在好友面前力訴對方的不是,

令到別人覺得是他/她的恨心、玩弄感情。


失戀時,總會見到失戀者自暴自棄,

覺得全世界都欠了他/她的一樣,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運的人,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不值得有著幸福兩個字掛在身邊,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比平時想得更糟糕的十倍,

因為失戀,你會覺得他/她的聲音最煩厭。


其實,失戀真的要這樣子嗎?

承認,傷心是一定有的,可惜是一定有的,

但不明白,為甚麼一定會去恨、去妒忌這種方式去表達?

為甚麼不能真的放開自己、放開對方?


愛一個人;是要著對方開心,

就算分開;你仍愛著他/她,你難道不是想他/她開開心心嗎?

他/她找到自己值得愛的人,你不會替他/她感到幸福嗎?


有人總是說,不要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

我覺得,懂得這樣說的,

其實是傷得更深,痛得更深的,

又或者,你並不是那麼的愛他/她。


一段感情,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不要為了讓自己好過點而去做一些令到對方受到困擾的事。


過了期的感情,不要對它存在著任何想挽留的意識,

若然大家彼此愛著對方、沒有任何問題的話,

你們的戀情,根本不會出現「挽留」這兩個字。


所以,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讓大家重新從快樂這個角度出發,

尋找下一段更美好的童話,

只有上段童話結束、才有下段的開始,

而我們應該在上段童話劃上一個彼此都滿意的句號,

留下美好的回憶在心中,

這樣才是真的懂得─拎得起、放得低。

 

 

 

幸福是有妳所愛‧快樂是愛妳所有